海南华侨中学高中新课程学分认定方案
  用学分进行管理是新课程方案的一项重要改革。学分认定是学生学业评价系统的重要组成部分。
  一、学分认定的要求
  (1) 学分由学校负责认定。
  (2) 质性评价(非纸笔测验,如:实验考查、上机操作、提交作品、口试、
  活动报告、课堂观察、课后访谈、作业分析、查阅成长记录袋等)与量化评价(纸笔测验)相结合;学业性成绩评定(模块的终结性考试和发展性的考试)与过程性成绩评定(课堂表现、作业完成、平时成绩、出勤率等)相结合。
  (3) 学分分值为整数。
  (4) 省内转学学分互认,外省转入的学生的学分,由学校根据学生的修习情
  况、考核成绩并对照课程方案进行转换、确认,报省、市、县教育行政部门审核。
  二、学分认定的依据
  1、学分认定以学科模块为单位,按模块规定的学分值进行认定。
  2、学生修习的学时数达到规定的要求,考勤符合学校规定,模块考核合格
  可认定学科类模块学分。
3、   模块考核不合格的,必修模块允许补考或重修,选修模块允许补考、重
  修或另选。
  三、学分认定的程序
  学校确定课程考核负责人——》课程考核负责人提交学生考核成绩——》学科组审核——》教务处复核——》分管教学副校长确认——》学分管理员记入学生学籍表并存档。
  四、学科学分认定方法
  语文
  语文学分认定有两个依据:过程评价与模块学习测试。其中过程评价占60%,模块学习测试占40%。
  
  
  数学
  数学学分认定有两个依据:过程评价与模块学习测试。其中过程性评价占50%,模块学习测试占50%。
  过程性评价项目有以下四个方面,其中:
  课堂表现(占40%),它包括:是否认真听讲;是否积极(举手发言、提出问题、讨论与交流);思维的条理性(能有条理地表达自己的意见、解决问题的过程清楚、学习数学有很好的计划性)、思维的创造性(善于用不同的方法解决问题、能够独立思考问题)。
  平时的测验(占30%);
  作业(占20%);
  认知与情感态度(占10%),它包括:能积极参与数学学习活动,对数学有好奇心和求知欲;在数学活动中能克服困难,建立自信心;认识数学与人类生活的密切联系及对人类历史发展的作用;形成尊重客观事实的态度以及独立思考的好习惯。
  英语
   英语模块学习成绩的构成如下:
  1、模块课时学习(占5%)
  2、学习情感态度(占5%)
  3、实际应用与社会实践活动(10%)
  4、完成书面作业(占10%)
  5、平时测试(占15%)
  6、口语测试(占10%)
  7、模块总测试成绩(50%)
  
  
  物理
  物理学分认定有两个依据:过程评价与模块学习测试。其中过程性评价占50%,模块学习测试占50%。
  过程性评价项目:
  学习态度:考勤(5%)与学习主动性(5%);
  平时成绩:小测验(5%)与作业独立完成情况(5%);
  实验操作:明确目的(2%)、准确操作(2%)、数据采集(2%)、数据处理(2%)、实验报告(2%);
  科学探究:小论文、小制作或小实验(观察与实验、提出问题、做出猜想和假设能力、收集和处理信息能力、分析与论证能力、交流和合作能力)(共10%);
  发展进步:性格、人格、学业、能力、思想、守纪、行为习惯、道德标准等方面的相对发展(教师认定5%分、同学和家长认定5%分)。
  
  化学
  每一模块的评价由两部分组成,即终结性评价(纸笔测验)占65分,过程性评价占35分,其中终结性评价包括期中考试占20分,期末考试占40分;过程性评价包括学习态度(10分)、平时成绩(10分)、实验技能(8分)、科学探究成果(7分)、发展进步(5分)。根据各项评价的得分总和确定是否达到合格要求而获得学分或者补考、重修等。
  
  政治
  政治学分认定有两个依据:过程评价与模块学习测试。其中过程性评价占50%,模块学习测试占50%。
  终结性评价:单元测验占20%, 期中考试占30%, 期末考试占50%。
  表现性评价:上课表现及练习占40%、活动探究占405、其他占20%。
  
  
  历史
  期中成绩占30%,期末成绩占30%,平时表现占40%.
  其中平时表现在这些方面:平时学习纪律、平时作业、平时单元测试、参与课堂讨论与发言情况、课堂表演、合作学习与自主学习情况、历史小论文、历史小制作、历史小报等方面。
  地理
  地理的学分认定有两个方案:
  方案一:期中、期末共占60%;平时占40%。
  方案二:期中、期末共占40%;平时占60%。
  其中平时表现在这些方面:
  考勤20分(旷课一节2分,扣完20分为止);
  作业20分(不按时交扣4分、不交扣6分);
  课堂答问10分(0、5、10,超过三次每次加1分);
  平时探究学习10分;
  撰写地理小论文10分(一篇以上10分,2–4–6–8);
  学生自评或互评10分(10–8、7–6、5–4、3–1);
  教师评价20分(20–18、17–15、14–10、9–1)。
  
  音乐
  音乐学分认定主要是平时考勤(10%)、学期考查(40%)、研究性学习(30%)、课堂学习(20%)几个方面综合考虑。
  
  美术
  美术学分认定采取的是学生自评与互评占60%,教师评价占40%。
  其中学生自评与互评有以下几个方面:
  学习态度(美术理论学习与基础技能练习)占20%;
  创造能力(集体创造活动、个人创新活动)占20%;
  学习成果(理论考试、作品成果)占20%。
  教师评价有以下两个方面:
  表现性评价占20%;
  学习成果评价占20%。
  信息技术
  信息技术学分认定有两个依据:过程评价与模块学习测试。其中过程性评价占50%,模块学习测试占50%。
  过程性评价:出勤10%、课堂表现10%、平时作业30%。
  终结性评价:模块测试(笔试和上机操作)50%。
  
  
  通用技术
  通用技术学分认定由以下四个方面构成:
  1、平时作业和学习态度占20%;
  2、期中、期末考试分别占20%;
  3、设计与制作占20%;
  4、创意设计占20%(自行选题、设计并动手制作,不得抄袭或请人代劳;符合科学性、先进性和实用性)。
  五、学分认定应注意的问题
  1、学校要成立课题组,研究学分认定方案。
  研究内容应包括:①模块成绩由哪些部分组成?各部分权重占多少?模块成绩合格的标准是什么?如何把握命题难度?②学业性成绩评定中,终结性的考试和发展性的考试权重占多少?分别如何进行?③过程性成绩评定中,评价方案包含哪些要素?各自的权重如何?④质性评价与量化评价如何整合?在目前教师满工作量的情况下如何操作才既有效地评价学生的学习过程又不至于增加教师太多的工作负担?⑤学生的学习档案袋应如何设立、如何运用、如何管理?
  加强对非高考科目学分认定的管理。对体育、艺术、技术类,综合实践活动类和选修Ⅱ校本课程等非高考科目学分认定,不能走过场,搞形式主义,更不能欺上瞒下,弄虚作假。
  2、严格学分认定纪律
  学校要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和程序进行学分认定工作,加强对学分认定的管理和监督。对违规和虚假认定行为除取消其认定的学分外,还要对有关责任人给予相应的行政处罚。学生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予认定学分:①课程模块考核不合格;②未经学校批准,课程模块的实际修习时间低于该模块规定学时数的5/6;③考核和认定过程中弄虚作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