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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建“礼”文化时应当注意两个误区

彭林


  我在香港凤凰卫视讲演之后,一位美籍华人给我来信说,应该请人大代表写一个提案,将公务员礼仪教育立法,使推广民族礼仪成为政府行为,这是一个民族形象问题。我觉得他的话很有道理;其次是要组织专家编写一部全国统一的礼仪教材。现在不少地方都在编写礼仪教材,水平参差不齐,各自为政,这会使原本统一的中国传统礼仪,出现很多不规范的问题。当然,教师培训也是必不可少的;第三,在推广“礼”文化时要注意已经出现的两个误区:
  误区之一,是拿西方的礼仪取代我们中华民族的传统礼仪。礼仪是一个民族最具表征性的东西。我们识别一个民族,主要看礼。可是某名牌大学国际关系学院办的礼仪学校里,有非洲礼仪、欧洲礼仪、阿拉伯礼仪……就是没有中国礼仪!还有一些人在电视台给观众专讲西方礼仪;在青年中,举行外国式的婚礼、过洋节等等,都是不容忽视的倾向。对西洋礼仪只是作为民俗知识了解一下无可厚非,如果趋之若骛,就失去了民族的自尊,本民族的传统节日也会被淹没。
  误区之二,是把礼仪教育的兴奋点集中在操作层面,比如鞠躬要弯多少度,握手要停几秒钟等等。这些问题不是不可以讲,但如果只做表面文章,这个“礼”就成了没有灵魂的形式主义,内在的素质没有提升。《礼记》中说,“行修言道,礼之质也。”强调的就是,礼的本质在于言和行都要符合道。
  我国传统的礼学把礼分为礼法与礼义。礼法,指的是怎么做,即礼的形式。礼义是指形式的意义,二者缺一不可。有礼义没有礼法,再好的礼义也无从体现;有礼法没有礼义,礼法就成了一个没有灵魂的空壳。《礼记》说,礼的最高境界是“德辉动于内,礼发诸于外”。德是礼的源泉和动力,推行礼仪教育,最根本的是要提升人的素质,让礼成为千百万人的自觉行为,千万不能舍本逐末。
  文章来源:人民网-联谊会馆2005-07-10